什么是三五人才工程?

2024-05-18 23:20

1. 什么是三五人才工程?

三五人才工程
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第二层次人选原则上从各设区市或省级有关部门已批准的第三层次人选中择优推荐。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术、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在本专业和学科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应是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推广奖、发明奖及其它省部级奖励的主要获得者(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第一名)。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2年9月30日后出生)
二、推荐指标和程序
  具体推荐指标是:各设区市10名;杨凌示范区4名;教育厅20名,卫生厅15名,农业厅15名,省级其他有关部门5-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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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五人才工程?

2. 三三三人才工程的介绍

为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做好新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工作,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人事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发[2002]55号)精神,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实施方案。

3. 三三三人才的介绍

“三三三人才工程”是河北省启动于2003年,计划到2007年,在全省培养30名左右45岁以下、专业技术水平在国内领先,在全省保持学科优势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为“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培养300名左右45岁以下,在全省各学科、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作出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科技骨干,为“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培养3000名左右40岁以下,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年轻人才,为“工程”第三层次人选。但河北省打破计划,三三三人才工程延续至今(2015年)。

三三三人才的介绍

4. 三三三人才工程的选拔范围

(一)选拔范围:“工程”人选在全省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选拔。(二)选拔对象: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自然科学基金青年专项基金资助者;担任科研课题、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和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年轻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选拔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涌现出来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以及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要求的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

5. 三三三人才工程的选拔程序

(一)省级“工程”人选,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10名左右。其中第一层次人选10名左右,第二层次人选100名左右,到2007年完成选拔任务。具体程序是:1、选拔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各级人事部门根据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各市、各部门已经掌握或已列入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规划的人员中择优产生推荐人选。2、根据各单位推荐意见和选拔条件,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提出本地区、本部门推荐人选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后,填写《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登记表》和《200×年度推荐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一览表》一式两份,连同综合报告及软盘,按照省下达的选拔计划,上报省人事厅。综合报告内容包括:组织选拔程序、推荐选拔理由、上报人员综合情况和研究结果等。3、根据有关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经评审确定拟选拔对象和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建议名单,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限为十天。公示结束,经省人事厅研究,对没有异议的人员,报领导小组批准即确定为省级“工程”一、二层次人选。4、被选拔为省级“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的,颁发《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证书》和《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证书》。(二)设区市、厅级“工程”人选的选拔办法和培养、管理工作,由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所产生的第三层次人选名单,及时报省人事厅备案。

三三三人才工程的选拔程序

6. 三三三人才工程的管理办法

(一)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两年一选拔、四年一循环。培养期限为四年,四年之后符合条件的可重新参加选拔,不重新参加选拔或未被选拔上的人员,不再作为培养对象,也不再享受各种荣誉待遇和工作津贴。(二)原省跨世纪“双十双百双千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荣誉待遇可享受到2005年底,之后,凡符合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选拔条件的,可重新参加选拔,不参加选拔和未被选拔上的人员,不再作为培养对象,也不再享受各种荣誉待遇和工作津贴。(三)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称号的,不再参加省级“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的选拔。获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只要符合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条件,可申报参加省级“工程”一层次人选的选拔。(四)加强对“工程”人选的管理。建立《“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考核档案》,全面加强对人选德、能、勤、绩的考核。考核工作由人选所在单位结合年度考核组织实施。考核的重点是人选从事科研工作、项目研究开发情况以及业务实绩等,对已获得“工程”资助的人选,还应考核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切实做好质量、效益评估工作。考核结果报设区市、省直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记入本人考核档案,作为人选调整的依据。对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的考核结果,各市、省直各部门翌年2月底前报省人事厅备案。根据各市、各部门考核情况,国家级“工程”人选的考核结果由人事厅汇总,报国家“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考核的基础上,省对“工程”人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信息资源库,随时掌握各层次人选培养、科研、调整变化等情况。“工程”人选经考核被用人单位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将不再享受各种荣誉待遇和工作津贴。

7. 三三三人才工程的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二)各层次人选具体条件1、第一层次人选条件在所属专业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着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国家级奖励前五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三名获得者,并有三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高质量、高价值论着(主要作者);在同等条件下,正在担任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优先选拔。2、第二层次人选条件在所属专业技术领域,有较大发明、创造,达到省以上领先水平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获得者,并有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较高价值论着(主要作者);在同等条件下,正在担任省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优先选拔。3、第三层次人选条件在所属专业技术领域,有发明、创造,达到设区市、省直部门以上领先水平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较大培养前途和发展潜能,在全省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优秀年轻人才。具体条件由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自行制定。

三三三人才工程的选拔条件

8. 三三三人才工程的组织领导

为加大“工程” 实施工作的力度,完善高层次人才分层次、多渠道选拔和培养工作机制,由省人事厅牵头,省科学技术厅、教育厅、财政厅、发展计划委员会、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技术协会等部门参加, 组成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工程”人选的选拔、培养和管理等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要根据省“工程”培养目标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人才选拔、培养措施并组织实施,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开展情况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