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根据法院的执行书文号查询执行书内容?

2024-05-19 05:10

1. 怎么根据法院的执行书文号查询执行书内容?

可以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执行文书内容,具体步骤如下:
工具:电脑或者手机、浏览器
1、百度搜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在搜索结果中,点击带有gov字样的网址,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首页。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首页,找到【执行法律文书】图标。

4、点击【执行法律文书】图标,进入查询页面。

5、输入自己的执行文书号,或者关键词,然后点击【搜索】。

6、出现搜索结果。点击搜索结果,进入执行文书详情页面,查询完成。

怎么根据法院的执行书文号查询执行书内容?

2. 法院执行文号怎么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摘要】
法院执行文号怎么查询【提问】
亲亲~,您好哦。[鲜花][鲜花][鲜花]我是百度特邀职业律师答主,张老师。我已经收到您的消息。正在整理答案,会尽量在3-5分钟内回复您。您有其他问题也可以随时补充哈[开心][开心][开心]【回答】
您好,法院执行文号这样查询:
1.登录当地法院公开网。
2.执行法官往往是在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结束以后才会通知申请人。立案之后申请人可以主动打执行法官电话询问。
3.可以打12368热线查询执行法官。
4.法院执行窗口咨询。【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回答】

3. 有执行号怎么查文书

法律分析:方法一:执行法官往往是在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结束以后才会通知申请人。立案之后申请人可以主动打执行法官电话询问。方法二:可以打12368热线查询执行法官。方法三:法院执行窗口咨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有执行号怎么查文书

4. 执行文书怎么查

法院的执行文书在当事法官那里就可以查到,如果执行文书的生效时间已经很久了,那就必须去法院的档案室查询,不过不是当事人本人的话,必须要有委托手续或其他相关手续才可以查询。法院审理的案件一般是属于个人隐私。是不可以随意公开查询到的。只有特定的管理部门才可以公开查询的。一、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具体如下所述: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5. 执行文书怎么查

法院的执行文书在当事法官那里就可以查到,如果执行文书的生效时间已经很久了,那就必须去法院的档案室查询,不过不是当事人本人的话,必须要有委托手续或其他相关手续才可以查询。法院审理的案件一般是属于个人隐私。是不可以随意公开查询到的。只有特定的管理部门才可以公开查询的。一、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具体如下所述: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文书怎么查

6. 根据案号查询执行文书没有

案号是法院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

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法院代字是案件承办法院的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表示。类型代字是案件类型的简称,用中文汉字表示。案件编号是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摘要】
根据案号查询执行文书没有【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您稍后!【回答】
1、找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开具判决书的生效证明。2、带上身份证原件,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复印件。3、申请查询执行书。【回答】
公开的网上查不到,除非该院把案件信息发到公开的网上。

如果是当事人,可以持本人证件,到法院查询该案,得知具体办案人员后,与其联系。

案件号是司法审判机关即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为了更好的统计、查询、责任到人及受理案件的数量和结案情况等而排列的编码顺序。【回答】
案号是法院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

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法院代字是案件承办法院的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表示。类型代字是案件类型的简称,用中文汉字表示。案件编号是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回答】

7. 如何查询法院执行文件内容

亲亲,查询法院执行文件内容的方法:1、找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开具判决书的生效证明。 2、带上身份证原件,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复印件。 3、申请查询执行书。 4、到执行局,出示查询执行书说明书。 5、相关工作人员会给你查执行书内容的。[开心][鲜花]【摘要】
如何查询法院执行文件内容【提问】
亲亲,查询法院执行文件内容的方法:1、找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开具判决书的生效证明。 2、带上身份证原件,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复印件。 3、申请查询执行书。 4、到执行局,出示查询执行书说明书。 5、相关工作人员会给你查执行书内容的。[开心][鲜花]【回答】
亲,以下是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法院收到当事人的申请执行书已超过六个月仍未执行,当事人应该怎么办?执行以能够执行为前提,如果法院存在消极执行的问题,自法院收到当事人申请执行书超过六个月,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您也可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在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反映该问题。六个月期间,不应当计算执行中的公告期间、鉴定评估期间、管辖争议处理期间、执行争议协调期间、暂缓执行期间以及中止执行期间。[摸头][鲜花]【回答】

如何查询法院执行文件内容

8. 如何查询法院执行文件内容

法律分析: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官网”可查询要按照查询系统的使用说明查询,输入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可以换个时间段再来查询,没有查询结果的可能是人民法院没有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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